技能提升补助对象要求是本市工会会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线职工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补助各级劳模工匠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入职后参加技能提升,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不列入补助范围。证书以省人力社保厅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补助对象按每人5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同类补助的职工,不予重复补助。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进入“双提升”应用在线填报或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证书信息、补充信息等申请资料并点击提交。
未录入“数字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职工,需完善会员信息后申报。被退回资料的职工,需在关闭前完成修改提交,逾期未完善提交,将视作放弃申报。技能提升补助,11月17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11月24日10时关闭申报。报名额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
活动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县(市、区)总工会(或市本级工委)审核确认的方式,对职工申报资料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逐级审核。由金华市总工会上报完成最终确认。审核员可登录“浙江数字工会治理端”进行审核上报,11月18日开始审核,11月25日结束审核。
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委)从系统中导出拟公示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金华市总工会,金华市总工会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总工会,并在“浙里办”APP公示7天。
公示结束后,金华市总工会根据全市实际申报情况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将补助统一发放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市本级的职工由金华市总工会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


